我市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包括哪些人?
1.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无合同但符合低保对象条件的公职人员以入台证、社保证明等材料代替)或服务协议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含教育部承认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被市人力社保局列为紧缺人才,或符合我市RD人才引进培养条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无合同但符合低保对象条件的公职人员凭准考证、社保证明等材料代替)或服务协议;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承认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或符合《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办法》引进条件的人员来我市创业。
人才申请租(购)人才住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享受人才住房租赁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未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级住房租赁企业优惠租金的;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3)市政府或镇街(园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2.享受人才住房安置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2)在我市全职工作满5年;
(三)未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级住房租赁企业租金优惠的;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5)市政府或镇街(园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为申请租(购)人才住房的基本条件,具体以各项目租(购)放人才住房条件为准。
东莞有哪些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1.租赁型人才住房,以不超过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60%的租金标准(定期动态调整)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出租;
2.产权型人才住房先租后卖。自配售之日起已出租满5年,可在约定时间以不高于市场价60%的价格购买并办理产权登记。
有没有关于哪些人才可以先租(买)人才住房的规定?
是的。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RD人才优先获得住房。
【/s2/】《办法》中提到的拔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等七类人才应该到哪里(部门)申请认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拔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RD人才的审核。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新就业人才和新入户人才的审核。
符合条件的人才如何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根据本办法规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人才住房配套政策文件、说明和指引。请多关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或微信微信官方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