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新雇佣的员工
1、新工作不满5年(从取得全日制学位毕业后的当月起计算);
2.申请人在东莞工作,已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单位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非本市户籍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房、人才房、房屋修缮等优惠政策。
新的家庭成员
1.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口迁入本市,且户口迁入本市未满3年;
2.申请人在东莞工作,已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单位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房、人才房、房屋修缮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