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生儿在出生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城乡医保参保条件
保险条件:
母亲(或父亲)户籍在广西,尚未在医院登记的新生儿,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自治区外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注册信息:
新生儿投保前登记姓名为母亲(或父亲)姓名的女儿(儿子),证件类型为其他类型,证件号码为母亲(父亲)身份证号码加X(女)或Y(男)。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医院为新生儿办理参保前登记,登记成功后为新生儿发放参保前登记卡。
完美信息:
已预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3个月内及时办理户籍,并持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修改参保信息,办理正式参保登记,领取医疗保险电子凭证,办理社会保障卡。
付款方式:
新生儿预参保登记成功后,应及时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广西税务APP进行缴费,或在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柜台进行缴费。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未缴费的,参保前登记信息无效,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