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购房新政实施后赠予住房限售条件怎么计算?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东府办〔2017〕46号),商品房以赠与方式转让后,赠与人2年后可再次购买该商品房;赠送必须符合本市现行限购政策。
东健[2020]7号文实施后,上述规定继续执行。双方为直系亲属的,赠与人可以不受社保缴纳要求限制,但必须符合本市现行住房限购政策的数量要求,且受让人的商品住房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也就是说,新政实施日(2020年7月25日)后,以赠与方式取得商品房,受让人和赠与人为直系亲属,没有社保等限制,但必须符合套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