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东莞买二手房条件一览
东莞新房限购条件:点击查看
根据2021年2月27日出台的管理办法,非东莞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的,须提供购房日前两年内在本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日前四年内在本市连续三年按月缴纳社保。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房的,暂停向其出售商品房。
贷款限制条件:
(一)在本市居民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居民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或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4)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