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申请材料一览
申请材料
申请人持《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资金申请表》《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协议书》、增设电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材料在本细则有效期内向属地电梯办提出申请。
宣传过程
当地电梯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项目进行调查核实。核验通过后,将增设电梯的时间、地点、项目名称、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人等信息在增设电梯的单元楼门口、小区公告栏等位置及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审核通过后,当地电梯办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办理,园区、镇(街道)财政垫付应由市财政承担的补贴资金,应由市、镇两级承担的专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经补贴对象书面同意,补贴资金可以直接发放到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