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户口补登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在长沙,从来没有注册过户口的人如何填写注册户口?以下是补充指南,供大家参考。
报名条件:
1周岁以上从未进行过户籍登记的人员,可以在其居住地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申报户籍。
新生儿出生后,因特殊情况未在一个月内申报户口,但申报登记时未满一周岁的,仍按“出生登记”的规定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拟落户地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三。出生医学证明;
四、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证;
5.公安民警与无户口人员或其法定监护人会见、谈话的笔录和调查材料;
6.非婚生子女申请随父落户的,应当一并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七、年满16周岁的人员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2张。
其他要求:
1.未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在助产机构出生的,其法定监护人可以向助产机构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由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二是对因不符合出具条件未能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公安机关核实的分娩证明、村(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明,或公安机关的调查核实材料,户口。申请材料如亲子鉴定证明等未记载被登记人出生日期的,还需提交医疗卫生机构助产记录档案、当地卫生计生部门档案等登记被登记人出生日期的证明材料。
三、谈话笔录一般应在申请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对于无法提交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等证件,且长期在我市居住、生活的,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八)项关于其他非户籍人员登记的规定办理。
申请人: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办理权限:由被登记人居住地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受理,经区、县、市局批准后,由派出所进行登记。
处理时间限制:
一、未满3周岁的补登人员,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县分局,区县分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
二、3周岁以上补登人员,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县分局,区县分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