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寓落户需要带什么资料
长沙公寓落户需要带哪些资料?让我们来看看!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二、移民居民户口簿;
三、本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或已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购房合同;
四、有家庭成员的,提交以下材料:
1.被拆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2.亲属关系的证据。
五、购买商业或办公用房,按实际居住登记要求进行户口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在亲友户籍所在地落户的,应提交亲友(必须是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户口簿和同意迁入本户的书面意见。同时,需要在户口簿上明确登记相关亲属关系,但在迁入地户籍机关没有登记相关信息的,也需要提交亲属关系申请文件;
2.在租赁房屋所在地落户的,需提交公有住房租赁证明或私有住房租赁登记证明、租赁协议、户主或房屋所有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同意迁入房屋地址的书面意见;
3.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和单位介绍信或同意接受户口的书面意见;
4.户口无处挂靠的,可以迁入当地派出所(街道、社区)的公共集体户。
六、年满16周岁从省外迁入的人员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2张。
其他要求:迁入地户籍机关对迁入人的房屋产权证信息和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核实。
申请人应当由迁入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可以委托户主或者直系亲属代理)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