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务工落户是落派出所集体户口吗
长沙务工人员落户是派出所集体户口吗?
答: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在长沙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长沙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可将户口迁入所居住的市区。
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要求,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有以下五种情况:
1 .定居自有住房的,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2.已在亲友户籍所在地落户的,提交亲友(必须是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户口簿和同意迁入本户的书面意见。同时,需要在户口簿上明确登记相关亲属关系,但迁入地户籍管理机关无相关信息登记的,也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在租赁房屋所在地落户的,需提交公有住房租赁证明或私有住房租赁登记证明、租赁协议、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同意迁入房屋地址的书面意见;
4.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和单位介绍信或同意接受户口的书面意见;
5.无处挂靠户口的,可以迁入单位所在地或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的公共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