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生儿户口登记流程
所需资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说明
出生一年内:当场完成。
出生1年以上16周岁以下:需要派出所所长批准,10个工作日内完成;
16岁申报:需要分局审批,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处理流程
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父母或者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出生1年以上不满16周岁的申报出生登记:由父母提出申请,提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提供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诊断证明及出生记录原件、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复印件。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提供加盖母亲户籍所在地县妇幼保健院(所)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在其他医院补办无效)、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书。
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公民申请出生登记: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本人及其父母的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