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是已按规定注销户口的义务兵或者士官以下的士官,另一方配偶投靠军人父母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父母居住地。
军人配偶父母落户长沙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三。军人身份证件;
4.结婚证;
五、被信任人与军人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6.省外移民提交的近期标准证明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