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和有效身份证;台湾、港澳同胞持有大陆往来通行证或者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持有外国人护照和永久居民身份证;
申请贷款时,申请人的存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市户籍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异地缴存时间和退伍军人在部队的缴存时间可合并在本市缴存时间;
(2)自愿存款人还需满足在本市自愿连续存款半年以上(含半年)的要求;
(3)符合本市人才购房政策并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或人才绿卡副证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受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3.有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担保手续;
4.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存量房首付款需要财务监管,详见本指南第4点);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无贷款:
1.所购房屋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
2.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住宅房屋;
3.所购房屋为独立住宅;
4.仅购买部分产权份额的住房(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5.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6.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7.申请人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8。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近5年内单笔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
(2)单张信用卡近2年内逾期6期(含)以上;
(3)信用卡状态为坏账、冻结或止付;
(4)贷款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
(五)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限贷情况:
1.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者采取欺骗手段、提供虚假资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发放贷款;
2.对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或采取欺骗、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在全额返还5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醒:
1.港澳台同胞和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属于非本地户籍人员。
2.自愿存款人离开缴费单位并设立自愿缴费账户的,原单位缴费记录与自愿存款缴费记录连续,且不存在停缴或逾期缴费情形的,申请贷款时,单位缴费记录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3.在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至贷款发放期间,存款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存款状态,并按有关规定按月连续缴存。
要提交的信息
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单位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官方账号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按政策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职工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自主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电子图像。公积金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携带材料原件到职工选择的公积金受理网点进行核验,并签订借款合同;承办机构受理网点现场贷款申请的,提交贷款申请时,买卖双方及其配偶应到场提供申请材料原件进行核查。
注:
①申请组合贷款时,若受理机构为广州市房屋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确认经营贷款信息(经营贷款金额、期限、月供)和银行信息(银行名称、联系方式、贷款人名称),应向受理机构提供经营贷款申请表(或信息表,且同一个贷款本)。
②二手房卖方为单位时,按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要求收集材料,根据单位性质不同,要求也不同。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可视为原件。
可贷贷款额度
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1)单位为职工缴费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费×距退休年龄月数。
(2)职工自愿缴费的计算公式为:日均账户余额×8+月平均缴费额×距退休年龄的月数。
其中:平均每日账户余额=每日账户余额总和/存款天数。
月平均缴存额根据自愿缴存期间实际缴纳的月平均缴存额核定。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1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两人及以上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各申请人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款比例)。所购房屋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以房屋买卖网合同价格为准;所购房屋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房屋的购房总价款为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总价款,其他房屋的购房总价款为网上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核验(评估)价格中的较低者。最低首付款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1)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且在广州市无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无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在广州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4)购买人家庭在广州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住房贷款未还清的,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5)购房人家庭在广州拥有1套住房,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6)购房人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7)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参照购买商品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4.按贷款额计算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达不到当时广州缴存基数上限的,以其个人收入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达到上限的,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与工资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金额为准。
普通住房标准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发字[2005]58号),享受优惠政策的我省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且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价格的1.44倍。
确定家庭购买住房数量的标准
1.家庭(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的,执行“认房”“认贷”标准。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机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报告、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当面调查、面谈等尽职调查形式确定住房套数。如果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获得上述信息,则不要求申请人提交。
“确权房屋”:确认标准为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所有房屋,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如果财产状况表明用途是“住宅”或“居住”,则被纳入家庭住房单元的计算范围。未登记的居住用房(不含商铺和车位)纳入家庭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贷款认定”: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到的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记录为认定标准。贷款未结清的居民住房纳入家庭购房套数计算范围。个人征信报告中记录的未还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数据证明。购房地址与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一致的,视同一套计算。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家庭的,住房套数按照购房人各自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较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符合以下要求:
(1)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得超过50年。
(2)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不超过65周岁。退休年龄一般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
(3)两人及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
审批时限
公积金中心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中心资格审查3个工作日,中心贷款审批3个工作日,贷款发放1个工作日)。准予贷款的,通知受托人办理贷款手续;不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
还款方式
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
(一)平均资本偿还规律。
这种方法第一个月还款金额最高,然后逐月递减,所以这种方法常被称为“递减法”。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
这种还款方式是将贷款本息按贷款期限分成若干等份,每个月还款金额相同,所以这种方式常被称为“等额法”。
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还款方式。在改变还款方式时,需要注意的是,每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每月还贷业务
按月还款是指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中心每月在约定还款日自动扣划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直至结清贷款。
住房地址在广州,且任一借款人在广州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月还款。(贴息贷款除外)。
每月还款期内,采用不足扣款的方式(即当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每月还款额时,还会扣划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当期部分贷款本息,差额部分只记录逾期和罚息),按照主借款人、第二借款人、第三借款人的顺序扣款。
所有借款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以偿还当期贷款本息的,应当在还款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以缴存额到账时间为准)将差额缴入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增加符合公积金提取政策的付款人账户进行补充扣款。
缴存贷款业务和增加支取账户业务可在中心归集业务承办网点办理,也可通过网厅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自主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利率固定一年。根据借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起息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不满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次年1月1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经办机构
缴存人可以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机构现场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申请的贷款类型,你可以去以下贷款机构:
1。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应向广州市房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交贷款申请:
(1)所购房屋为位于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的一手房纯公积金贷款。
(2)所购房屋为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2。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向广州市房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或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1)所购房屋地址为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一手房源,为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2)所购房屋地址为位于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的一手房组合贷款。
3。有17家银行承担公共储备贷款(排名不分先后)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行、广州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
4。承办机构受理网点对外业务的时间:
广州房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受理网点时间:
(1)天河支行、黄埔支行、海珠支行、白云支行、南沙支行、增城支行、花都支行、番禺支行,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从化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积金承办银行各受理网点:以各网点公布的营业时间为准。
5。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所在地:http://gjj.gz.gov.cn/ywwd/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