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外地身份证条件有哪些
上海办事处的外地身份证怎么办?
处理条件
前提条件:有在上海市人口信息系统登记的申请人信息的(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居委会/村委会登记),公安派出所当场受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异地申请,申请人无需提供其他证明就业、就学、居住的材料。
未登记人员:申请人未在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登记,或者在信息系统登记的居住地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地址不一致的,申请人可以在实际居住地(村)进行信息登记或者变更居住地地址。
此外,还有五种情况不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的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面部特征发生较大变化,居民身份证中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伪造、变造、买卖、骗取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
5.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
处理材料
申请异地换领或者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身份证件之一,以备查验: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换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其他注释
处理地点
警察局
处理时限
外省市居民从受理申请之日起,需要30天左右。
手续费
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为20元/证。
如有损坏或遗失,补发证书的费用为40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