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缴存比例
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一是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应在5%-12%的范围内,并确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民营企业如有住房公积金差别化缴存比例需求,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执行工资总额构成规定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发〔1990〕1号)的要求执行。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681元。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相关调整工作,确保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