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引才奖励标准+申报材料
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国际人才港建设加快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长沙经济开发区奖励标准及申报材料信息如下。
支持措施:
机构介绍:
入选长沙市高新人才领军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聚集工程的,按照《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若干措施》(常发〔2017〕10号)的规定享受相应奖励。
引进对象被认定为人才的,给予机构奖励2万元/人,单个机构最高50万元/年。
机械输送:
生产一线人员输送到工业企业的,按照企业为人才招聘(专业中介)支付的服务费的20%给予奖励,单个机构最高100万元/年。
个人推荐:
为经开区企业引荐海外人才,引荐对象被认定为骨干人才的,给予引荐人2万元/人奖励,最高50万元/年。
申请材料:
长沙经济开发区人才引进奖励申请表、引进人员花名册、招聘服务协议、招聘服务费发票、落户清单、人才认定证书(引进对象为高层次人才或骨干人才)。
特别说明: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骨干人才必须来自长沙经济开发区和长沙县以外。同一介绍对象只适用一次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