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办证程序规则

三眼一板的意思2022-08-20  5

申办公证的程序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申请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交;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等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应当办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公证的除外。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的,公证处可以要求补充。

(三)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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