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系统,填写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验证”按钮验证系统。
2.按要求如实填写所有信息,核实后点击“提交”。
3.(1)请截图保存此提示信息,自行打印《档案员登记表(个人)》。
(2)请携带《档案员登记表》(个人)复印件。
(3)到天津市人力资源开发促进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1号楼三楼)办理备案事宜。
(4)如遇特殊情况,请到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