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住院待遇一览
潜江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住院治疗清单
(一)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本辖区卫生院(村卫生室)发生的门诊费用,按50%的比例支付,年度支付限额为360元/人;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恶性肿瘤等32种特殊慢性病支付比例为70%,年度支付限额为700-33600元/人。
住院(三)
1。市内:一、二、三级医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1000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分别为85%(甲、乙类药品和所用治疗项目支付比例提高5%)、75%、65%,年度封顶线为20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费比例标准按特殊政策执行。
2。市外:起付线2000元,办理转诊手续支付比例55%,未办理转诊手续支付比例45%。
(四)意外伤害:非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电话。0728-6246588、15572895500),确认后予以报销。年度支付限额为3万元/人。
异地就医怎么办?
异地就医的患者可通过电话或通过政务网、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拨打参保地乡镇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电话进行举报。在医疗医院医保窗口办理挂号手续后,立即出院。未即时结算的患者可持出院小结、总费用清单、发票原件、社保卡或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参保人所属乡镇医保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