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夫妻投靠入户条件+材料
夫妻投靠
前提条件
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应当在夫妻双方或者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居住。
需要单一材料
结婚证书
所需公共资料(避难类)
家庭申请表;
受托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被信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家中住房证明材料(住房非本人直系亲属所有,单独立户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住房非本人直系亲属所有,拟入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分类介绍
1。夫妻住房
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夫妻双方)+房产证
2。父母的住房。夫妇建立单独的家庭
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父母的住房。夫妇和他们的父母住在一起
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未成年、父亲或母亲)+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
处理地点
公安办证中心设在户籍所在区(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