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个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使用范围)
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以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和药品费用。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以跨年度结转使用,可以随职工工作转移,依法继承。简单来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就是社保卡里的钱。
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设立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
一类参保人无个人账户,二类参保人个人账户转移标准如下:
个人账户资金以每年公布的转入基数为基础:
缴费年限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数比例为4%(这里的缴费年限是指虽然达到了退休年龄,但由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仍处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时期)。
缴费年限届满后,转移比例为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与单位参保的退休人员相同)。
重庆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1.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的费用。
2.《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和《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以外的医疗服务项目使用“中药准名”的药品。
3.消毒产品如“肖伟金子”和“肖伟准字”(如妇科洗液等。);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糖试纸、血压计、轮椅等。)如“(中)”、“(准)”、“(许)”。
4.购买和注射预防疾病的疫苗(如乙肝疫苗、狂犬疫苗、结核疫苗、流感疫苗等)的费用。,按规定免费的除外)。
5.体检。
6.为退休人员自己的职工缴纳大额麦饭石保险费。
7.我买商业健康险和意外险。
8.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亲属或指定人员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
9.买“石家庄”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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