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常见问题(上牌+登记)
北京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常见问题
1。超标电动自行车有什么过渡政策?为什么要设置过渡期?
为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彻底解决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社会安全隐患,本市制定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法规明确规定:未列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登记和上路行驶。对于条例实施前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考虑到车辆使用年限、车主权益等客观因素,设置了3年过渡期。目的是引导车主逐步有序淘汰更新,共同构建首都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2018年10月17日,市公安交管局发布《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通行管理办法》,对超标车辆发放临时标志。
根据规定,过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带有临时标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再允许上路行驶。目前过渡期即将到期,请广大车主对仍然超标的车辆进行合理处置,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置换后申请新车有哪些便捷的方式?
市民购买新车后,应在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和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
全市19个交通分局(大队)的非机动车登记站均可办理登记。此外,为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交管部门在全市选择了31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立便民服务点,实现一站式购车、登记、上牌服务。所有便民服务点不限于本店销售的车辆登记。群众在其他门店购买的同品牌合规电动自行车,也可以在便民服务点注册。
》》
3。非机动车登记在哪里?
全市19个交通分局(大队)的非机动车登记站均可办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