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怎么看待双减政策

非我族类2022-08-20  16

重庆丰都家长应该如何看待双减政策?

为了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不断净化教育生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市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我县正在稳步推进“双减”工作,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这里温馨提醒各位家长:

一、知道“双降”的主要内容

“双减”是指“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其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学校各个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提高,作业安排要更加科学合理,学校的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的需求,学生能以更好的学习回到校园;二是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校外培训的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的热度逐渐降温,让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正确引导孩子成长

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积极与孩子沟通,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与学校形成协同教育合力;关注孩子的心理情绪,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生活,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引导孩子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开展阅读和文学活动,鼓励孩子坚持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

三。合理认识作业负担

培养孩子独立完成作业的意识,拒绝过重的作业负担,督促孩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避免“机械刷”,不额外布置其他作业;引导孩子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按时作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

四。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理性看待孩子的成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和成功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不要把学习成绩作为评价孩子的唯一标准。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要盲从,不要攀比。不应该强迫孩子进行重复的、机械的学科作业训练,参加高级的、超标准的学科训练。

五、准确把握校外培训需求

《意见》和市级相关文件要求各类培训机构做到“七个严禁”: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科培训;严禁向学生(包括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线上线下课程和班级套餐;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培训班等名义对学前教育阶段儿童进行线下学科(含外语)培训。严禁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广告牌、网络平台发布、播放校外培训广告;严禁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或者利用中小学、幼儿园的教材、教辅、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变相发布广告;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高薪学校教师和境外外国人开展培训活动;严禁晚于20:30结束培训,留作业。

六。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如果您的孩子平日确实需要参加非学科培训或学科培训,请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仔细检查合法性和规范性。所有培训机构必须持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从事学科培训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非学科类有教师资格证的,出示教师资格证;没有教师资格证的,要有该领域专业能力的相关证明。非法培训机构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缺乏监管。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或安全事故,他们将面临维权困难。请家长朋友们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培训机构。

七。谨慎付款,依法签订合同

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要求家长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同时,特别提醒家长,节假日、周末休息日、寒暑假不要缴纳学科培训费,以免日后出现“退费难”等纠纷。要主动提出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标准样本)》,对合同中的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和方式等条款逐一进行认真审查,防止被骗。

八。主动报告违规行为

请家长朋友们主动抵制校外培训的相关禁令和校外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如发现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科培训、无证无照开展校外培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或其他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县教委反映和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县教委监督举报电话:023-7072275 023-70714042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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