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型人才包括:
一、高职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不超过30岁;
②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40周岁;
④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50岁。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天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高级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50周岁。
gt; gt gt结算流程
1。在线申请
在“天津公安”APP网上申请,正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和申请信息的,公安机关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与户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审核通过。
首先进入天津公安APP首页点击“引进人才落户”▼
看完责任通知,点击“同意,下一步”▼
填写报名信息提交▼
选择“技能人才”▼
填写您的信息并提交▼
提交成功提醒▼
然后你会收到一条短信,提示你在那里交材料,交什么材料。(每个地区提交材料的地址不一样)
2。提交:
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消息后,申请人可在消息提示的行政许可中心人才引进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没有及时收到确认信息,也可以直接到相关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实,见证人一致、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填写《引进人才提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退回原件。提交材料后,申请人无需在现场等待。
材料清单:
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在津就业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职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学历证书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落户本人及配偶产权房的,还需携带:本人或配偶名下房屋的产权证;落户在配偶名下的产权房,还需提交结婚证(男女双方)和配偶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以集体户身份落户的,还应携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集体户落户的,还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出具证明信: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会共同审核收到的落户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在系统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获取准考证的方式。选,申请人到窗口提取许可证;如果您选择邮寄,邮政EMS将通过付款方式将许可证发送给您。
4。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明。最后持户口迁移证明到拟落户地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s2/】温馨提示:【/s2/】户籍地户籍证明可由他人办理,办理户籍证明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迁入地准迁证明、被拆迁户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