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武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一览

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一览表

一般来说,医疗保险费用的报销遵循以下规则,只要是本规则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均可按比例或限额报销:

1.正常治疗期间(医保未还清);

2.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4.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内;

5.符合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等相应待遇政策规定。另一方面,规定之外的费用不能报销。

什么情况下医保不能报销?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应由第三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依法应由第三人承担的,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第三人未能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属于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医保不予报销。

3.属于公共卫生,医保不会报销。重大疾病、传染病(如结核病、艾滋病)等。

4.在国外或境外就医,医保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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