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过期了怎么办理延长
一、窗口受理单位
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二。受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因居住证有效期届满或居住地址变更,经居住地社区民警审核同意后,凭有效证件办理。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或身份证;
2.天津市居住证;
3.合法居住证明包括:
(1)自住住房且提供自有住房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2)居住在租赁房屋的,并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3)在我市居民自有房屋借款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复印件,以及业主同意居住的确认书;
(4) 居住在单位(学校)的,提供单位的组织证明复印件(复印件);
(5)其他合法居住证明。
四。处理程序
申请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填写《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并提交签注申请,或者到属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签注申请表》,然后提交社区民警签注。经警方批准后,持处理材料当场处理。
五、办理时限
签注申请应当在受理后5日内完成;通过申请,办理手续,当场办理居住证签注。
六。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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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住宿证明
业主同意居住的证明
学校住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