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居民医保待遇怎么样?(附报销比例)
武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武汉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1。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报销比例逐渐提高
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缴费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住院医疗保险目录内的医疗费用,扣除住院起付线后,可根据实际诊疗情况平均报销70%左右。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均报销限额为12万元。(具体报销标准,以当地政策法规为准)
二。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医保报销的药品数量逐年增加
医保部门不断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到报销目录。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连续三年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共纳入433种新药、好药,233个谈判准入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高50%,医保药品目录内总数从1999年1535种增加到2020版的2800种,而2021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
三。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得到更好的保障
各地在将省定的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糖尿病、高血压(极高危)等15类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和当地疾病谱,均扩大了病种范围。原则上,政策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四。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大病保险的待遇也会提高
已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步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不再另行缴费。参保居民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重疾险起付标准部分,由重疾险予以补偿。目前省内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000元,12000元以上30000元(含)以下累计支付60%;3万元至10万元(含)之间的部分,支付65%;超过10万元的部分支付75%。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动词 (verb的缩写)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两病”门诊药品保障范围扩大
将卫健部门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全部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简化认定程序,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使用范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