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办理居住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持户口簿的申请人应提供证件近照)。
二。合法居住证明:
(1)自有房屋:提供在天津市居住地址的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2)租赁房屋:居住在租赁房屋的,可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房屋租赁治安责任保证书原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中的任意一份。
(3)借款房屋: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复印件;
(4)单位(学校)住宿:提供单位(学校)组织证明(复印件)复印件。
(5)其他合法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