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
3.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处理材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
3.我的结婚证;
4.离婚协议(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问题达成共识);
5.双方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两张。
预订方式
除试点民政婚姻登记处可网上办理外,其他婚姻登记处原则上实行“分时段电话预约登记”。办理登记业务时,当事人需要在室外空空气流通处等候,呼叫后即可进入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