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多少

限压阀2022-08-20  35

东莞市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本条例第五条第二项购房贷款本息还清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贷款正常还款期内提出,提款间隔应不少于6个月(每月扣款服务除外)。可提取至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偿还贷款本息的总额。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

申请人可在结清贷款当月支取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且贷款结清后只能支取一次。

退租金额: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条例》第九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三项。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提取申请人连续缴费满三个月。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申请退出:

(1)月缴存额高于规定标准的,可以按规定比例和当月缴存额上限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月缴存额低于规定标准的,可以申请全额提取月缴存额。

(三)租赁政府经济适用住房的,按实际支付的经济适用住房租金提取。

标准指350元,规定比例指70%,额度上限指1800元。

符合这种情况,申请提取的,可以在申请日前12个月申请提取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转移、缴费、结息产生的金额不计入允许提取金额。

物业管理费提取金额:

(1)申请之日前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标准住房公积金,不计算在申请当月;

(2)每次单独计算可提取区间的最大可提取金额,当财产提取业务完成后,重置下一个提取区间计算最大可提取金额;同一个存款月内多笔汇款、多笔付款的,按第一笔入账业务计算金额;

(3)符合缴存月的,按照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含单位+个人)的30%、不超过1500元的规定计算。符合条件的情侣可以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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