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复员干部安置入户指南
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干部安置到户(复员干部)
前提条件:
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和子女,可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公有集体户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复员证或者预备役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退伍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文)
4.《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或身份代码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自有产权提供的住房:在迁入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为直系亲属提供住房:在入境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直系亲属户口提供: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入境地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进入公共集体户提供:本人没有住房的证明材料。(原文)
备注:
1、转为集体户的,应是在本市无房户。
2.请携带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3.人口系统无历史注销记录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