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取的种类不同,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
目前东莞公积金支持的提取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符合其中一种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一)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1.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以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是申请人或借款人之一。
2.借款人签署的共享贷款信息授权书(首次提款需提供)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申请人的取款和转账账户原件(如符合经办机构要求,可不提供)。
(二)退出购买自住住房:
(一)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
(2)房地产销售发票原件、增值税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分期购买的,要提供完整的发票。)
(3)执行裁定或判决的原件(如购买法院拍卖的财产);
(4)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配偶的,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如果以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户主必须是申请人或房产所有人之一。
(5)申请人名下的取款、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理要求的,可不提供)。
(三)建设自住住房提取,
居民身份证、建房款发票、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权属证书持有人户口簿、配偶有效身份证、部队出具的同一人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结婚证。
(四)重建自住住房提取,
居民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施工许可证、装修费用发票、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权属证书持有人户口簿、结婚证、结婚证以外的婚姻证明材料、身份证以外的身份证明、配偶有效身份证件、部队出具的同一人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公证书。
(5)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费用发票、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权属证书持有人户口簿、大修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身份证以外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以外的婚姻证明材料、配偶有效身份证明、部队出具的同一人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
(六)退休、退休撤回
1.退休证原件或退休通知原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无需提供);
2.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3.申请人名下的取款、转账账户原件(如符合代理要求,可不提供)。
(七)退租(一般其他城市户籍离职后可按退租处理)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申请人名下的取款、转账账户原件(如符合代理要求,可不提供)。
(八)死亡提取,
1.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已故员工的身份证件无需提供);
2.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鉴定、火化机构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均为原件)。因家中死亡、土葬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允许提供村委会证明作为死亡证明;
3.已故员工的户口簿原件(已注销户籍的,可出示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4.遗产继承和遗赠公证书或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要求均为原件,材料应注明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继承和遗赠情况);
(九)提取物业管理费,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名下的取款、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理要求的,可不提供)。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1.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
2.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评定的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原件;
【注:对本鉴定证书的来源没有要求,只要是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即可。】
3.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4.申请人名下的提款、转账账户原件(如符合代理要求,可不提供)
(11)退出结算撤销,
1.出境结汇原始凭证:
①未取得外国护照已在国外定居的,须提供拟居住国签发的永久居留许可;
②定居国外并已取得外国护照者,须提供外国护照;
③在港澳台地区定居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申请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号码应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3.申请人本人填写的《出境定居撤回声明》。
4.申请人名下的取款、转账账户原件(如符合代理要求,可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