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条件
1。个人密钥信息的修改
缴费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关键信息发生变更的,用人单位或者缴费人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个人关键信息变更。
2。个人一般信息的修改
缴费电话、通讯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由用人单位或缴费个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3。个人参与的变化
个人缴费人身份、户籍类型、就业形式、人员类别、险种、缴费基数等参保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或个人缴费人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个人参保信息变更。
4。个人社会安全号码的变更
缴费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发生变更或者合并的,用人单位或者缴费个人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二)处理材料
重要提示:缴费人在办理社保费时填写的表格、单据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涉及个人的表格、单据应由本人签字,复印件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付款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个人密钥信息的修改
(1)个人信息修改申请表原件。
(2)个人关键信息的原员工身份证明需要修改。
(3)先由社保机构修改,再由税务机关确认的,还应提供社保机构个人信息修改证明原件。
(4)身份证号码重复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部门录入错误的,还应提供用人单位或其他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企业状态为注销或异常的,需要修改个人关键信息的员工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户口簿出生日期与劳动人事档案和身份证出生日期不一致的,还应提供档案复印件或社保局协助证明。
(7)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2、个人一般信息修改个人信息修改申请表原件
3。个人参与变化
(1)个人信息修改申请表原件。
(2)个人关键信息的原员工身份证明需要修改。
(3)聘用形式或人员类别发生变更的,由变更人出具申请,并对变更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和确认。
(4)人员身份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退休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变更户籍的,还应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外地人无需提供)。
(6)不自行办理的,还应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个人社保号变更(1)个人信息修改申请表原件。
(2)需要修改个人社会保障号的职工身份证原件。
(3)社保经办机构发起变更的,还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协助修改个人社会保障号函原件。
(4)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处理方法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提供纸质材料;填写说明中无特殊要求的,提供加工材料一式两份;实名认证的纳税人,可以免于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2.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收费时,除另有规定外,免于提交纸质材料,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免于提交的纸质材料由纳税人保存备查,纳税人应对电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与保存备查的纸质材料的一致性负责。
(四)处理过程
用人单位(缴费个人)申请→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修改。
(5)处理周期
立即完成
(六)处理地点
所有办税服务厅同城运行(综合查询-税务地图)
(七)联系信息
020-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