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缴存人死亡怎么提取?
1。申请人范围:本业务的申请人为公证书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2。账户要求:已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将转入公证书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账户。转账账户和绑定账户的提取条件请参考绑定账户提取指南。
3。材料要求:提交相关证明的印章应清晰、完整、无重叠。
账户要求
已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将转入公证书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账户。转账账户和绑定账户的提取条件请参考绑定账户提取指南。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已故员工的身份证件无需提供);
2.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鉴定、火化机构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均为原件)。因家中死亡、土葬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允许提供村委会证明作为死亡证明;
3.已故员工的户口簿原件(已注销户籍的,可出示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4.遗产继承和遗赠公证书或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要求均为原件,材料应注明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继承和遗赠情况);
5.申请人名下的原提款和转账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