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公积金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办事指南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适用范围:适用于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一、申请条件
一般条款
1.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2.职工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余额的,拟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应当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时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后。
提取金额: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申请材料
三。处理过程
柜台办理:业务人员审核相关资料-业务人员输入取款信息并核对取款金额-业务人员扫描并保存资料-审计组审核-后台账务处理-业务人员打印取款凭证-员工签字确认-业务人员扫描回执并存档。
网上办理:出票人登录中心官网或手机App—进入“我要取款”模块选择取款类型—如实填写电子表格—扫描数据上传—业务人员审核出票人信息及电子数据—审核小组审核—后台账务处理。
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czwwfw.gov.cn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scsj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