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分区域设置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止停放区域公告
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改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本市部分区域设置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停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市所有道路,特别是环路主路、辅路(含桥区),除按规定设置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域外,原则上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止停放区域。
二。首都功能核心区十六个重点区域(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步道等所有路段。)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止停放区域(详见下表及示意图)。
首都功能核心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止停放区域目录
首都核心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停区示意图
图片来源北京交通
第三,本市将在禁停区相关路段设置标识和指示牌,并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简称App)中展示禁停区。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部门将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禁停区违规停放的行为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