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提取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新版《服务指南》提取同步启动。东莞公积金支持的提取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符合其中一种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一)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取
(四)重建自住住房的提取
(五)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6)退休和退休退职
(七)房租提取(市外户籍离职后一般可按房租提取办理)
(8)死亡提取
(九)装修提取
(10)提取物业管理费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退出和结算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