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注:如办理流程有变动,请致电0311-12329了解)
应用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住房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必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夫妻双方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都需要提供;原件1份,中心留存,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一正一副,验原件收复印件)
3.其他信息同正常住房公积金贷款。
处理流程
1.查阅表格。申请人可以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颁发证书。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计算贷款额度的职工,凭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收到申请人相关信息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对申请人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核实。
4.开个账户。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加额度计算的职工凭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到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为已还清异地贷款的职工办理开户手续。
5.申请贷款。具体流程同正常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借款人信息表的申请人职业一栏)
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贷款期间法定利率调整的,贷款期限为一年(含)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按照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原则上不超过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