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过程中,要求驾驶员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和指令标准。如果存在交通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些人可能为了赶时间而非法掉头。那么,违规掉头扣分吗?下面,边肖为您详细介绍具体内容。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条第三款,违反禁令标志、标线驾驶机动车的,扣3分。
扣款明细如下:
交通违章处理:(被交警抓住)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能再考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的,记1分,罚50元。
5.开车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开车抽烟的,记1分,罚100元。
7.故意遮挡号牌的,记12分,按顶额进行处罚。
8、超速行驶,记6分。
2012年7月至今7种违法录像(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录像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将被罚款100元。4、超速行驶,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的,处100元罚款。6、逆行,罚款200元。7.违章停车要罚款200元。
下列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处罚记6分:
1.机动车每小时行驶50%以上。
2.在高速公路车道上停车。
3.因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交通拥堵,机动车在应急车道行驶。
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的非现场处罚为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
2.机动车以低于每小时50%的速度行驶的。
3.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的。
4.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止标志和标记说明。
6.未按规定超车、避让、逆行的。
下列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处罚记1分:
1.在十字路口不需要开车或停车。
2.前车排队停车或减速时,会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与等候的车交替。
计分周期怎么算?
首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的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记满12分或同期累计24分(含)以上的驾驶人,每次必须参加科目一、科目三,然后由交管部门备案放行。其中,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自驾驶人首次取得驾驶证之日起至次年的前一日止。如果驾驶人的第一张驾驶证是在2011年4月1日,那么那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就是从2011年4月1日到2012年3月31日。
自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机动车的“黄绿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检查。禁止转让、出借、涂改、伪造。任何未贴标签上路的车辆,一经查处,罚款200元,但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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