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宁惠保二期参保时间(附保障期限)
参与时间: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
保证期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医保账户可用于全家购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余额超过3000元,可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可用于为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政府引导和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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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治疗年度内,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后,继续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在社区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50%;在非社区医疗机构,基金支付3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2600元。
门诊统筹、门诊高额费用补偿实行以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首诊和转诊制度。参保居民(学生、儿童除外)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首诊;医院可以作为所有参保人员的第一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要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按规定首诊转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急诊抢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