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住证积分入户办理材料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登记材料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居住证积分通知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个人中心,居住证积分公共服务平台打印,http://rkb。
成都。中国政府网)
5.提供本人住房:在入境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为直系亲属提供住房:在入境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直系亲属户口提供: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入境地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的证明材料。(原文)
提供公共集体户:本人无住房证明材料。(原文)
前提条件:
非本市户籍并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在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入户;或者本人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单位集体户提交的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或者积分入户申请时;申请入户地区指导指标加分的,应在加分地区入户。申请人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户籍名单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户籍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备注:
1.购买了网上“一站式”户籍业务的省市居民,在办理户籍业务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其余省外居民不提供户口簿。
2.省内居民在迁入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年迈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考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服务指南。
4、转为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房。
5.请携带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