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高速应急车道怎么处罚
在高速应急车道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没有详细的规定,但是不同地区的规定不一样。
占用应急车道的处罚是什么?
今年1月1日,修订后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处罚力度加大。首先,违规驶入应急车道的,将依法罚款500元。一年内被处罚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罚1000元。
公安部123号令附件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一次记6分。
2016最新交通法规扣分规则
扣1分:
1.无行驶证或驾驶证;
2.驾驶无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的;
3.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的;
4.违反灯光和危险警告手电筒使用规定。
扣2分:
1.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的;
2.通过有灯光控制的路口时,不按行驶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营运客车* *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4.驾驶时拨打和接听电话;
5.遇到前方有机动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扣3分:
1.驾驶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或者避让行人的;
2.不按禁行标志指示行驶的;
3.转弯机动车不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的;
4.对向行驶的右转机动车未让左转机动车先行的;
5、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不按照规定行驶的;
6.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按规定不准通行;
6.在城市道路上不超车或者逆向行驶的。
扣6分:
1.闯红灯;
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3.在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拥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
4.按规定避开校车。
扣12分:
1.通过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倒车、逆行、掉头;
2.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50%的;
3.酒驾扣6个月,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醉酒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
5.不悬挂或者伪造、涂改、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