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办理天津引进人才落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引进人才落户:
1.退休人员;
2.已领取基本养老金;
3.在津无就业的人员,申请落户之日,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60周岁;
4.在天津市就业并缴纳社保的人员,截至申请落户之日,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
一、教育型人才
1、大专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一般获得硕士学位的不超过45岁;
3.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没有限制。
二。资源后期人才
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资格;
2.具有境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律师、公证员资格;
3.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航空器驾驶执照空的人员。
三。技能人才
高职高专毕业并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年龄不超过30岁;
2.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40岁;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50岁。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毕业,在天津市工作满一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40岁;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50岁。
四。创业型人才
1.来天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一年多,企业家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2.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主要指来天津创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大股东)。
3.企业核心成员不是原始创业者,也需要在企业工作1年以上。
V、急需人才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空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精细化工、高技术服务、现代金融、国际航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报地区人才办批准后发放《急需人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