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住证积分怎么算

qq公众平台2022-08-19  7

成都自有住所积分指标怎么算?

成都自有住宅积分指标怎么算?

住宅指导指数。

申请人拥有合法拥有的住房或有租赁登记的住房,连续居住按5分/年计算。

申请截止日期追溯至上月底。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同一区行政范围内连续居住的,累计加2分/年,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居住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同一县(市)行政区域内的,得4分/年,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居住在成都东新区的,6分/年,最高30分,不满1年不加分。

1。本文中的自有住房是指申请日之前在本市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包括:

(一)申请人本人或配偶独有的住房;

(2)申请人(含配偶)与他人共有产权的住房。

2。本条登记的住房是指申请人(含配偶)在申请日前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承租的三类住房:

(一)已备案租赁的房屋;

(二)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三)租赁的国有公有住房。

3。本条中连续居住的确定以在本市申领居住证的时间为准。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并已连续申领居住证的,截止到申请日的上个月末,累计计算5分/年。

4。居住区域的认定以申请人目前申领居住证的地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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