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瓜蒌2022-08-19  9

四川省级公积金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指南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跨省”、“川渝渝”事项-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开具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

二。设置基础

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跨省服务工作的通知》(JJB[2020]5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川渝办事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川办[2020])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跨省”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通知

三。申请材料

序列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一个

身份证明

柜台办理:

(一)缴存职工本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2)员工委托他人办理的,1。受托人为员工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提供员工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员工和受托人的关系证明以及员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受托人为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

2

“跨省”、“川渝”业务办理申请表

员工填写“跨省服务”和“川渝服务”业务办理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处理过程

柜台办理:业务人员审核相关资料-业务人员保留员工或代理人身份证件图像资料和《跨省总办、川渝总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业务人员向员工出具跨省总办、川渝总办业务受理回执-业务人员通过国家住房公积金发送员工申请明细 监管服务平台、身份证件、申请表影像资料至当地中心-业务人员下一工作日将申请表原件邮寄至当地中心-业务人员收到处理结果及材料-业务人员将处理结果及材料反馈给员工-业务人员登记“跨省、川渝业务”汇总表,纸质材料归档。

网上办理:业务所在地中心已完成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网上办理全流程的,协助职工在所在地中心网上平台办理。

五、处理类型和时限

马上做。

六。费用

不收费。

七。处理结果名称

员工成功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

八。数量限制

一次。

九。办理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处理时间

服务台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 00-12: 00,13: 00-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搬运位置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6楼)“省际”、“川渝”窗口。

(3)联系方式

1.窗口咨询: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6楼。

2.网络咨询:官网,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s://www . scsjgjj . com/info/ilist . JSP?,互动区。Cat_id=10022,四川省住房公积金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手机APP。

3.电话咨询:028-86745567 028-86746567 028-86747567。

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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