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分娩可以报销吗?
问:武汉市男职工无业配偶生育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吗?
回答: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具体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法规;
2.男职工所在单位从次月起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
3.男员工配偶未就业。
分娩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自然分娩,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2.分娩救助: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备注:生育医疗费包括男职工失业配偶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学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产后访视费。生育医疗费标准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支付标准》规定的定额执行。定额内的医疗费用,按实际支付;高于定额的医疗费用,按定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