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2022
提款金额
职工申请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申请时职工个人及配偶上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提取余额,提取金额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申请应当在房屋租赁登记有效期内提出(有效期自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签发时间起至租赁合同终止止),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住房已缴纳住房租赁金额的计算方法为:住房租赁登记的月租金金额×申请时的租金备案时间(不含已提取的租金备案时间),且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月、年租金提取限额。
租赁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000元;
租赁房屋位于四川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职工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
租赁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800元,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荣成人才绿卡”A卡、B卡和“天府人才卡”A卡持卡人不受退租金额限制,可按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
二。租赁合同未登记
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700元,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8400元,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700元×当年已发生且未申请的月数。
补充通知: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员工可每月、或每季度提取一次,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2100元,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