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集体户口迁移到新单位集体户办理指南
一、接受单位
待安置的当地派出所
二。处理程序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三。处理时限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四。验收条件
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户籍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将户口迁入新单位集体户或相应人才集体户的,申请人可提交以下材料,向新单位(人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离开集体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本市家庭户、社区集体户户籍的公民,不受理迁入集体户业务。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和居民身份证;
2.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
3.单位(人才机构)同意落户的书面声明。
六。咨询电话
23394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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