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支付基数
1.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一至八类。各行业对应的工伤风险基准费率调整为以下八个档次: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6%、0.8%、0.9%、1.0%、1.2%、1.4%。
2.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其费率可分为三档,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120%和150%,费率不下调;如果用人单位属于第二至第八类行业,其费率可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上浮120%、150%或下浮80%、50%。实行浮动费率的缴费单位名单和费率由人社部门提供。
3.在广州市现行八大类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将广州市所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现行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比例由规定的30%统一调整为50%,实施期限为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