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行为人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处罚决定。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后应及时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