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证驾驶来说,已经是犯罪行为,运输假冒注册商标和假烟更是雪上加霜。一旦被公安机关抓到,处罚会更严厉。那么,无证运输假烟该如何处罚呢?边肖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无证运输假烟怎么处罚?
首先,我必须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接受调查和询问,并如实提供有关事实和证据。
认定违法行为的依据应该是《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托运、运输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没有运输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属于——无烟草专卖品运输许可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向无准运证的单位或者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但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携带烟草专卖品的,可以免予行政处罚。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不知情,至少你和失主的口供应该是统一的。如果他坚持让你知道托运的是烟草,你就要承担相应行政处罚的风险。物主,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听取你的证言后,应当对物主进行调查。如果证明卷烟确实归货主所有,则应定性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予以处罚。处罚依据是《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自行装运、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以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论处。
也可以依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第六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6 .利用伪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理由是其使用非烟盒包装,构成变相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
二。无证运输的识别
无证运输是指无烟草专卖品运输许可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般为卷烟)的行为。无证运输包含两个要素,一是运输,二是无证。
(1)卷烟运输的四种方式。
1.自运是指以自力更生(即动手)或借用他人方式运输卷烟的行为。一般是人货同行,但也有烟的主人不随货同行的情况。如果他租用别人的车辆进行无证运输,承运人知道是烟就要受到处罚。
2.托运是指办理托运手续,将卷烟交给从事货物运输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受托人如果明知托运的货物是香烟而无证运输,将受到处罚。
3.搭载是指当事人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并以人带货运输香烟(不办理托运手续)。
4.邮寄是指通过邮局寄送香烟的行为。
(2)无照运输中的运输工具。
《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规定卷烟的运输方式,无论用什么手段进行无证运输都是违法的。交通工具有汽车、火车、飞机,交通工具有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交通工具也有牛马驮。因此,无证运输不再与运输工具有关。
(3)无证运输中“无证”的认定。
无证运输中的“许可证”一是指烟草专卖品运输许可证,二是指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开具的发票或有效凭证。具体标识如下:
1.跨省、市、县(区)、市辖区运输卷烟,不能提供烟草专卖品运输许可证的,视为无证运输;(认定依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2.在同一城市境内运输卷烟而不跨区运输,且不能提供当地烟草公司出具的发票或有效证明用于经营目的的,认定为无证运输;(认定依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浙江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以下情况应被视为商业目的:
(一)从事卷烟零售业务;
(二)运输卷烟被查处的;
(三)运输中有三个以上卷烟品牌,且不能合理说明用途的;
(4)分不清香烟的来龙去脉。“上下文”是指香烟的来源、名称、购买价格、去向和用途。
无证运输是犯罪,只要进行无证运输,就既遂,不管有没有跨区域运输,运输目的地在哪里,运输多少,是否出于经营目的。从立法意图来看,实行准运证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限制卷烟的跨地区、无序流通,避免对当地卷烟市场正常程序的冲击和地方税收的流失。
但在同城运输的情况下,如果不加区别对待,影响就太大了。所以要用“以经营为目的”来约束。不以营运为目的的城市间运输,一般不应认定为无证运输。
当然,为他人运输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有一个前提,就是主观上不明知也不应知委托人是否为非法经营烟草的基本事实,如果没有这个前提,那就可能被以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